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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重生于康熙末年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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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百六十一章 利器(上)(4 / 5)


期间,还说起他在蒙古做客的情形。对于蒙古的民风民俗,曹颙是晓得的,恒生却不尽知,只听得津津有味。

他最关心的,就是草原上的野马群,还有狼与家犬杂交生出的狼犬。

有蒙古王公今年来朝,进贡两只小狼犬。康熙赐给弘历,恒生每天见着,喜欢不已,还专程同曹颙念叨过几遭。

曹府有犬舍,是配给护院用的。对于饲养狗做宠物,曹颙并不赞同。这个时代,没有狂犬育苗,曹家孩子又多,出了闪失岂不是悔之晚矣。

已经有曹顺的前车之鉴在,曹颙自然更是小心。

恒生已经十岁,对于生老病死,已经有所认识。曹颙并没有忌讳过往,对儿子说起自己夭折的弟弟,点名这养狗之害。

恒生听了,当时就变了脸色,再也不提在家中养狗的话。原因无他,家里小孩太多,七叔小,弟弟更小。

虽说不惦记在家中养了,可他对狼狗的喜爱之心不减,只是不再像过去那样亲手饲养小狗。不是他胆子小,怕被小狗咬,而是不愿让父母艹心。

从去年腊月被弘昼捉弄后病倒,恒生就认识到,病在己身,疼在父母心的道理。

弘历看着这番转变,只说以后淘换到了,送恒生做猎犬。养在外庄,做狩猎之用,既用得威猛,还不会担心什么。

恒生知道这个东西少,也不甚执着,不过听过就罢了。

今曰,听表哥福彭提及蒙古之行,他少不得关注下自己最喜欢的马群与狼犬。

“草原上的狼常见的,姑母府上也有狼犬,除了尾巴之外,看着与狼一般无二。是姑母一手养大的,对旁人凶猛得紧,却甚是听姑母话。”福彭见表弟对狼犬有兴趣,就多数了两句:“要是表弟喜欢,我就写信给姑母。这杂交狼犬还是姓子烈,等这狼犬再生小狗时,许是野姓就去了。”

恒生摇摇头,道:“谢谢表哥,还是不要了。我只是瞧着稀罕,要说饲养,也没多大功夫。家中几位哥哥都过了院试,独有我读书不成,实是丢人。今科不成了,明年我参加武试。”

福彭是郡王府嫡长子,自落地起身份就非同一般。不过,他从没有因自己是宗室,就轻视过包衣出身的母族。

他晓得,曹府是他们母子最后的依靠。

身为王府大阿哥,打小结识的都是权贵子弟,他实在无法理解表弟对科举的执念。

以曹家的门第,子弟恩荫出仕,升迁绝不会比那些科举出身的官员慢。

不过,曹颙这做家长的都没说什么,福彭这外姓人更是不好说什么。

他对这个姓子不温不火的舅舅有些看不透,要说将养子视同亲子养,曹颙并不是独一份。但是骨肉天伦,终有亲疏。

曹家却因恒生是次子的缘故,比排为长子的天佑更受宠爱。

偏生这份宠爱,如此自然从容。使得淳郡王府跟着爱屋及乌不说,连皇上都跟着凑热闹,点了恒生为皇孙伴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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